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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调解室/MEDIATION ROOM
聋哑妇女遭婚变,弘一法援代理和解圆姻缘
分类:
调解动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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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谭某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09年年底在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在婚后育有一子。因原被告双方均系聋哑人,在沟通上存在障碍,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导致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难以沟通,一直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谭某不仅要带小孩,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却得不到被告陈某父母的理解和支持。2013年谭某和陈某户籍所在地征收,征收款均由陈某及陈某父母保管和处理,因此引起了双方更大的矛盾。
2018年8月,谭某和其姐姐来到长沙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湖南弘一律所婚姻家事部在该中心的值班律师尹兰英、周岚接到长沙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受委托人谭某委托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尹兰英、周岚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对双方当事人调解
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聋哑人,沟通问题成了本案一个难点。为促进案件顺利结案,经原告谭某同意,尹兰英、周岚律师特意向援助中心申请,从长沙市成才培训学校聘请了手语教师张喜红进行本案调解和庭审手语翻译。
谭某经调解后签署的撤案协议书和谭某、陈某二人签订的和解协议
在尹兰英、周岚律师的积极申请下,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安排特约调解员于2018年9月13日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两位弘一律师多次征求意见、多方劝说,以情动人、以法服人,说动双方亲友。在其亲友的帮助下谭某放弃起诉,接受调解,双方决定和好,共同维护家庭和睦。两人婚姻破镜重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得到良好的保障。
(网络配图)
其实婚姻中最大的障碍往往不是婆婆的刁难,不是小三的介入,不是家庭背景的不同,更不是教育理念的不同…而是夫妻间的沟通方式、沟通频率等等,经常保持沟通是夫妻间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但谭某是一位聋哑妇女,沟通障碍是她无法逾越的鸿沟,有苦处说不出,有难处无处倾诉,作为她丈夫的陈某也是一位聋哑人,这导致她在婚姻生活中更加困顿苦恼。通过这次调解谭某、陈某意识到了应该寻求特殊的沟通方式,保持夫妻间良好的沟通方式等,维护好和谐的婚姻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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