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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团队/OUR ATTORNEYS
曾正峰
执业证号:14301201810051316
律所权益合伙人、第二届管委会副秘书长、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正峰,男,湖南衡阳人,湖南大学法学硕士,现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主要负责刑事诉讼、公司商事等法律事务,对当事人尽职尽责,能综合检索法律条文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并进行大量案例搜集比较,对律师工作有充分的热情,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能保持良好的心态与坚强的意志,不断尝试新方法、新思路,注重团队的协调合作。
法律服务单位(部分):株洲市公安局、衡阳市雁峰区公安分局、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格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华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天创物业有限公司、中铁房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几好家具有限公司、湖南智慧政务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经历(部分):
一、刑事辩护
1、李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安撤回案件);
2、黄某某开设赌场罪(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不起诉);
4、王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适用缓刑);
5、徐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法院适用缓刑);
6、曹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在最低量刑档进行判决,驳回检察院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
7、赵某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打掉两个罪名,最终量刑 4 年半)
8、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安移送审查起诉案涉金额 3000 余万元,最终法院审理认定金额700 余万元,量刑8个月)
9、陈某某涉嫌受贿罪(正厅级干部受贿案件)
二、刑事控告
1、易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2、贾某、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以上仅系承办的部分刑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