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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动态/NEWS
我所陈宏义主任应邀参加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审议专家座谈会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战略部署后,我省人民政府亦紧锣密鼓地组织落实该项工作。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即启动了《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的调研、起草工作。
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确保《规定》既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又具有相当的理论前瞻性,法制办于9月25日上午在省政府一办公楼C座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草案审议专家座谈会,特邀请10名法学专家及律师参加会议,听取专家和律师的意见。我所陈宏义主任应邀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宏义主任首先从《规定》的制度设计、体例结构、文字表述等三个方面发表了意见,然后又逐条逐句地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最后还就政府法律顾问机构人员参与法律顾问团队的条件和程序、专家和律师受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法律责任等事项谈了一些看法。陈主任的发言见解独到、切实可行,其严谨、认真的态度受到与会领导和嘉宾的一致肯定。陈主任还表示,依法行政乃国政之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关重要,本人愿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出谋划策、贡献自身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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