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弘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传达学习《长沙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会上,党支部书记,事务所主任陈宏义同志传达学习了长沙市委、市司法局党委、律协党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实现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二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陈宏义任组 长,副书记刘汉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汉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事务由办公室承担。党支部书记履行“双重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活动抓在手上,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会议研究制定了《弘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确定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突出查找解决问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解决党支部和党员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会议要求党员律师、律师要领会精神,认真践行教育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自我检讨、自我评析,做好预防与防冶工作,修正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