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弘一新闻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15-12-21 00:00:00
12月19日(周六)上午,湖南省律师协会举办“关于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业权利保障座谈会”,湖南省律师协会李德文会长、李凤祥副会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兰副院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屈国华副局长、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欧阳志军局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芳乐副院长、民一庭丁念红庭长以及天心区人民法院马贤兴院长等出席座谈会现场。
此次座谈会由李凤祥副会长担任主持,会议议程随着李德文会长的讲话而开启。各领导分别就“律师与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与制约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法律问题及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动产查询、冻结与律师调查取证相关问题及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话题发表讲话。在互动交流环节,我所陈宏义主任的一番讲话道出了在场所有律师的心声,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他凭借自己17年的执业经验,总结出执业历程中的“老三难”、“新三难”及“现三难”问题。所谓“老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和取证难;“新三难”,即进门难、立案难和执行难;“现三难”即见面难、 沟通难和保全难。在阐述完“三难”问题后,陈宏义主任又就现行执业活动中裁判尺度不一致、再审诉权滥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其发言句句紧扣实际,直指问题本质,在场人员连连鼓掌,纷纷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