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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副院长一行来我所考察交流

分类:弘一新闻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14-09-02 00:00:00

  

 

  8月27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爱年,院党委副书记陈胜国,弘一所实习组指导老师樊舸一行来我所考察交流,受到我所陈宏义主任的热烈欢迎。

  

 

  考察期间,双方就法律理论研究、律所经营模式、加强校所合作、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多方面交换了意见。李院长还顺道慰问了湖南师大法学院在弘一所实习的小组,激励同学们要在律所实习中克服困难,加强学习。李院长指出,律所实习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要注重法律实践,熟悉律师办案过程,积极主动地把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中去,学以致用。同时,要进一步学习执业律师的办案思路、执业精神,要持续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陈宏义主任对李院长的观点深感认同。同时表示,弘一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在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法律实践等方面义不容辞。弘一所虽然对实习生的要求几近苛刻,每个实习生都必须跟着执业律师完整办理一个案件,从起草法律诉讼书、模拟法庭辩论,疑难案件讨论、到走访取证、上庭旁听,每个环节都必须全面深入,但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才能让学生融入到案件中去,增强法律思维,从书本知识,到解决案例,再到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提高。

  调研后,双方表示将积极加强校所合作力度,探寻更多校所合作模式,同时将学生实习培训这一常态化机制继续保持和发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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