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弘一新闻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14-07-08 00:00:00
2012年8月21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副院长李爱年、院长助理喻明峰一行莅临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考察学生实习工作。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就业见习基地”,每年都接收几十名来自湖南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等大学的在校学生入所实习。今年7月,7名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的大二学生进入弘一所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历程。